最新提報

[台南市]東區富德街2x巷1x、1x號(奇數連號)近東區衛生所)房東特徵:夫婦

這是兩棟連號透天厝(其實房屋結構是一體的,只是分成兩個獨立門號), 標題所指「惡房東」僅指房東太太一人,房東先生倒是非常明理好相處的好人, 但因為簽約、收租都是房東太太處理,房東先生只在房屋需要修繕時才出面, 所以日後才會發生一些「在正常人身上不會發生」的齟齬!
一開始這位太太也頗「和善」,後來可能我在租屋方面「陸續提出一些要求」, 導致這位太太態度愈來愈差,最後甚至演變成每次和她溝通事情, 我客客氣氣講沒兩句話,她就開始潑婦罵街,而且千篇一律「預設立場」說我在整她! 至於是哪些「不合理」要求,惹得這位老佛爺不高興呢? 我也不知確切哪一點踩到她地雷,仔細回憶一下,一五一十詳列給各位評理: -------------------------- 房客「合理要求」分隔線 -------------------------- 1.當初看屋時,房內有前房客用過的雙人床墊,因為我只有一個人住,而且舊床墊不太 乾淨,於是當下徵求房東太太同意,是否可以「在我搬進去前」把舊床墊撤出?她爽 快答應說沒問題。但「五天後」我再度到現場簽約準備入住,舊床墊仍在房裡! 為了接下來搬家方便,我又客客氣氣請求房東太太幫忙一起把床墊搬到樓下空間暫放 (因為床墊在五樓,又是雙人床墊,一個人搬不動),這位太太當下也同意了,可是 因樓梯空間不夠大,搬運過程卡住好幾回,最後順利把床墊搬到一樓放置,但兩人已 汗流浹背,我還不斷向這位太太道歉和道謝。 →那時雖已看出這位太太神色不悅,但實在沒料到會導致後面發展。再說,是她事先   答應要在「入住前」就撤走床墊,自己不守信用,還得勞動我親自動手,搞得滿頭   大汗之後,我仍滿懷歉意又道謝,結果她卻擺臉色!究竟誰理虧? 2.搬進去後約莫兩天,發現書桌的桌腳(合木板)已局部腐化,無法固定零件,雖不致 倒塌但搖晃得很厲害,於是詢問房東可否換新桌,我當下也表明只要一千元內堪用書 桌即可,這位太太承諾「過幾天」買好幫我送過去。但有鑑於「床墊事件」,我不想 再經歷一次同樣的辦事效率,便徵求對方同意,由我自行購買再向她請款。當晚我就 把書桌買好也組裝完畢,並告知房東,也請她不用特地跑一趟來付費,有順道過來再 通知我即可。幾天後這位太太來到租屋處,書桌售價990,我滿懷誠意拿發票給她過 目,她老大卻一臉不耐煩轉頭無視,直接遞出一千元說「不用找了,拿去拿去」.... →是說這位老佛爺不知又哪根筋不對?桌腳已經腐化到站不穩了,房客要求換桌子很 過分嗎?重點是,這也是她老大自己「親口同意」的,房客還替她省麻煩,自己花 時間花氣力去賣場選購,再自己載回租屋處,她老佛爺只要出錢,但桌子終究是她 的財產,房客退租後又不能帶走,是在發什麼老女人脾氣? 3.房間有一扇通往「陽台」的白鐵門,所謂的「陽台」並非真正陽台,而是在建築外牆 用鐵架和鐵板搭起來的違建。主角是這扇白鐵門,大家應該知道,白鐵門重量不輕, 但當時這扇門的上方鉸鍊鬆動無法固定(因為螺絲孔已經滑牙)整扇門僅靠下方鉸鍊 支撐搖搖欲墜,不但無法和門框閉合,只要風聲稍大,我都擔心整扇門會突然脫落, 從「違建陽台」的鐵架縫隙直接墜落一樓!經過一個月提心吊膽,終於還是忍不住向 房東反映,隔沒幾天,房東先生就很有效率整修完畢,我還不斷向好先生道謝。 →由於這件事主要是房東先生在處理,老佛爺太太的反應就無從得知,但由前面幾次 經驗,大概又在她印象分數中扣分,埋下後來愈來愈深的心結吧! 4.入住兩個月,第一次繳電費,結果這位太太就把我的度數抄錯,「3x」看成「8x」, 整整多了50度,但因為我看她拿一本筆記認真抄寫,也說每位房客都是這樣,不必給 收據(埋下日後大爆炸衝突的惡因!後面詳述),所以當下也沒仔細查看電表。隔天 晚上我才發現度數抄錯,於是馬上致電告知房東,但也很客氣請她不必特地跑一趟退 款,多繳的電費由下次折抵即可。結果這位太太還是堅持隔天重新抄表,但理由不是 「怕多收我電費」,而是「怕搞錯」(講白話就是怕我唬弄她)! →是說這位老佛爺不但脾氣差,腦袋也不太靈光,電表度數只會往前走不會倒退嚕, 如果目前度數真是「8x」,而我騙說是「3x」,對我會有什麼好處?下次度數是從 「3x」開始計算,反而我下次要付的電費更多,腦袋有洞嗎?而且整件事是她自己 眼殘抄錯度數,房客誠實反映錯了嗎?是又在不爽什麼? 基於這次經驗,爾後每次電表度數和電費金額,雖然沒給收據,但我都會自己抄寫 一份副本!(最後一天結算果真派上用場,但因無收據,仍被這惡房東擺一道!) 5.唯一真正稱得上「特殊」的要求,是我在簽約時要求在契約內加註一條「非凶宅保證 條款」。其實在外租屋這麼多年,我也是第一次提出這種要求,實在是被前一次真實 經驗嚇到了(租到凶宅隔壁房,還是幾週內剛發生,但房東完全隱瞞未告知)。不過 雖然這個要求「特殊」了點,終究不算過份吧! →任誰都不願意租到凶宅,而且本於誠實信用原則,如果房子確實乾乾淨淨,多加註 這一條,根本不會損害房東任何權益!但是在「不正常人類」眼中,大概又覺得是 房客在找麻煩、故意惡整吧? 上述種種我提出的要求,就請大家判斷,是否有任何「不合理」「過份」? 在這位老佛爺太太眼中,大概每一項都是「要她老命、故意找她麻煩」吧! 所以在租約後期,她完全毫不掩飾對我的怒氣,每次與她討論事情, 我才講一兩句,她就開始啟動「被害妄想症模式」, 怒斥我「很難搞」、「又在糟蹋她」, 說「怒斥」是含蓄了,根本就潑婦罵街,好像我跟她有不共戴天之仇那種罵法! 多次教訓後,我也懶得再跟她講話,有事情都直接聯絡房東先生, 但收租還是都由房東太太處理,我也只用簡訊約時間,要來不來隨便她, 反正就是懶得跟她講話。收租時就直接給錢,也不想跟她再做確認..... 但萬萬沒料到,因為我這樣的「大意疏忽」,造成最後一天結算的悲劇! -------------------------- 退租結清大爆炸分隔線 -------------------------- 有鑑於房東太太的惡劣態度,所以我特別央求房東先生在結算時也親自到場, 沒想到這位情緒化的老佛爺,還真的在最後一天大爆炸! 原本我想趕快結清費用走人,沒想到結算水電費時,這位太太硬是多算了兩個月, 明明上月份我已繳過前兩個月水費,當天結清的水費應該只有最後一月份, 但這位太太堅持我上月份也未繳水費,「她的筆記本」沒有記錄這一筆帳款! 接下來又馬上啟動「被害妄想症模式」,當著大街用不堪入耳的話怒罵我, 此時房東先生也動了氣,大聲喝止要這位太太冷靜, 眼看夫妻倆就要吵起來,我倒變成和事佬,阻在中間請雙方不要激動。 後來拿了這位太太的筆記本一看,果真「沒有記載」我上月份的繳費紀錄, 但我非常確信有繳費,因為我也有記錄(見上述第4點),而且才一個月記憶猶新! 可是由於缺少那該死的收據(見上述第4點),這位太太又不斷在大街上叫囂謾罵, (很不想這麼說,但那畫面活生生就是精神病院才有的場景!) 最後我自願妥協,原本應該僅繳「一個月」水費,對方堅持我積欠「三個月」水費, 乾脆就折衷繳兩個月水費了事! -------------------------- 「極品」心得分隔線 -------------------------- 老實說,一兩月的水費是小錢,我壓根不計較那幾百元, 但這位老佛爺太太的情緒化、蠻橫不講理,簡直就是極品了! 我每月房租、水電都按時繳清,從未遲繳過,最後一天搬遷還把房間打掃乾淨, 不敢說是特級優質房客,但絕對得起天地良心, 先前被她惡言惡語對待,我也都忍氣吞聲沒還口, 但這位老佛爺大概生平沒遇過壞人,禮讓她幾分就以為可以騎到別人頭上撒尿! 事後朋友說,對方進行人身攻擊時應錄音存證,收款又不承認也可以告詐欺, 是啊,真要和這種人計較,絕對可以讓他在法院死得很慘, 但看在房東先生的面子(真是天差地遠的極端夫妻組合)也不想再糾纏了, 純粹提醒台南租屋的朋友,這位房東的套房價位坪數確實誘人, 但代價是,花錢租屋還得莫名其妙忍受房東的潑婦罵街,甚至人格污衊! ★ 台南市東區富德街2x巷1x、1x號(奇數連號) (巷口是東區衛生所)★ 這條巷子很短,也只有那棟連號透天厝全棟套房出租, 特徵明顯,台南租屋族千萬不要誤觸地雷!


*若引用您的文章造成困擾,請留言或來信告知* 
發生日期:2012/10/3

留言

  1. 東區富德街只有一條巷子,富德街25巷,靠近衛生所沒錯

    回覆刪除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