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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108巷 套房 房東特徵:范姓婦人 與房客住同一棟

1.未經房客同意以未關燈未關電器等名義就擅進入房間,被發現後告知擅入別人房間房客是可以報警的,房東還大罵:「這是我家耶!你憑什麼報警!」 2.發現帶伴侶入住馬上說要加收500元
3.並未退租就帶看房子的人拿備用鑰匙進房內參觀,而本人正裸睡中 4.房東被檢舉逃漏稅還打電話大罵房客 5.要退租時還要幫她找下一位房客,否則要補給她「仲介費」讓她請仲介找下一位房客(說這是她們XX人的不成文規定,而本人並非XX人所以沒鳥她這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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