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報

[台中市]北屯區天津路4段3xx號8樓之x 屋主特徵:張姓中年人房東

我們從一開始要承租這個套房,有進來看過,發現冷氣聲音很大聲,我們就告訴某某洗衣店裡面的女性仲介,說如果房東要修繕,我們就承租一個月4000元含管理費,連殺價都沒有,對方於是答應我們說好

到了晚上簽約時侯,也當面跟屋主說,屋主也答應會修繕,誰知道簽約以後,屋主一直用拖延的方式,只有要收租金才會賴我們,還有廁所裡面電熱水器的水龍頭壞,結果,房東自己來修繕 ,不找水電工來修繕,浪費我們一整個下午的時間

後來還是也有點會漏水,每當晚上的時侯,我們無法開冷氣,實在太大聲,室內又是28度-29度,一直有告訴張姓屋主,結果張姓屋主就拖到9月4日找他認識的維修人員來看,結果對方說那樣的聲音是正常,要清洗,屋主又沒下文

因為實在太大聲了,男友有請其他廠商聽聽看聲音,其他冷氣維修廠商說是馬達裡面有零件老舊老化導致再轉動時發出聲音,和清洗比較沒關係,且當場有示範正在維修的窗型冷氣,馬達是沒問題的時侯,再轉動是不會有聲音,結果跟屋主說,屋主也一直不理會,直到9月9日,屋主到晚上才回覆訊息,隔天後來又說如果沒有在晚上20:00沒有回覆的話,就暫緩執行,我們在快20:00就回覆他,後來他說等租期結束之後,他在來清洗..


這樣對嗎,在租期內,房屋內的物品只要是自然損壞,本來是要屋主修繕。 我們又沒要求要換新冷氣,只是希望冷氣可以維修,聲音變小,這樣過分嗎



*若引用您的文章造成困擾,請留言或來信告知*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