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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小套房 房東特徵:葉先生,是個基督徒

去年暑假剛搬進位於中山區林森北路上的一間小套房 看屋時覺得房間我滿喜歡的 房東葉先生為人憨厚看起來人不錯 就立馬下訂金簽約
我沒有吹冷氣的習慣 除非很熱要不然不會開 看屋的時候只有看冷氣是否能開啟 並沒有注意到冷氣是否會冷 (不會冷的冷氣就不是冷氣了 囧) 我在去年八月底才第一次吹冷氣 因為朋友來我家喊熱 我才開 持續三個小時永遠維持在30度室溫 我當下馬上打給房東反應 "可能是冷氣沒有冷媒了 我再請師傅去看一下" 之後又過了一個禮拜無消無息 直到隔壁房客的冷氣也壞了 房東才請了師傅來看 悲劇來了 "你的冷氣事舊式的冷氣機 無法更換冷媒" 我立馬又打給房東 "我下禮拜找天去妳房間看看" 他人住桃園 我也只能答應了 等到他終於來幫我看冷氣的時候 夏天也差不多過了= = 而且他給了我很傻眼的答案 "你是豬頭嗎 廁所門沒關怎麼可能會涼" 我跟你很熟嗎 豬什麼頭 但小女是魯蛇 只敢在心裡OS 表面上還是噁心的傻笑說 "沒想到要關" 因為我的套房才7坪 沒關廁所門會誇張的不冷成這樣嗎 再次強調 室溫30度 而且他看到室內溫度降成28度以後 "看吧 誰叫你不關門 哪有壞掉" 講完就跟我說他有事要忙先走了 然後溫度就一直維持在28度 大哥 你知道你剛開的溫度是22度嗎 我隔天早上立馬又跟他講這件事 "好吧 看樣子只能換新的了" "你真的有那麼需要吹冷氣嗎" "換冷氣很麻煩的 妳房間會被弄得很髒" "夏天都快過完了 忍忍就過了" 對的 小女子被說服了 一方面我有潔癖 也不太會開冷氣 一方面是看他那態度不想再跟他糾纏 然後這悲劇就拖到了今年夏天 超級爆熱 不開真的會死掉 夏天開始冷氣溫度一直在33度 我再次打給房東要求換冷氣 多髒都沒關係 我只要冷氣!! 他說他會找人來換 過了一個月也是沒消沒息 再次打給他他卻直接問我是否還有要續租 我說我也想續租可是沒有冷氣 他說他會再找人處理 但又過了兩個禮拜 我真的受不了了 開始找房子 也直接跟他說我不要續租了 他立馬積極的說大概下禮拜就有師傅會過去 我說不用了 我已經確定會搬走了 "可是冷氣還是要換阿 要不然我後面的房客怎麼用" 我都已經要搬走了 才差兩個禮拜 我不想因為冷氣弄得我麻煩 也趕著打包搬家 我心裡OS真的神多 但我就是孬孬的不敢說 而且還是答應他會讓師傅聯絡我 而且很棒的在搬家前都沒有該死的冷氣師傅聯絡我 (可見我的房東多會信口開河) 更慘的事情發生了 在合約到期前的一個禮拜 洗手台上方的玻璃台掉下來 螺絲生鏽斷裂 以常理來講都是房東負責修繕責任 而且還是這種消耗性的東西 但我很不幸遇到了一個惡房東 交屋當天 "怎麼還是那麼髒阿" "地板都不拖一下" 我是只有掃地板 可是你自己都直接穿鞋子踩進來了 我拖來給你踩髒的嗎 而且哪有房東自己都不整理一下出租屋的 進了廁所也是同樣的起頭式 他發現了那個玻璃台 我立馬跟他解釋是在半夜掉落的 而且上面本來都只有放隱形眼鏡盒 我以為他會自己負責修繕 "這部分要請你付修繕的費用" "今天押金還不能退給你" 我當下覺得錯愕 我說冷氣我都沒有急著叫你修了 忍了兩個夏天 不能各退一步嗎 "妳要這麼計較 我也可以說你根本沒有整理就打算交屋" 很抱歉這裡無法附圖 我當下真的忘了拍 我所有東西都帶走了 掃過地 廁所也刷過 但他非常不滿意 而且後面立馬有來看屋的房客 原來他已經開始招租了 難怪希望我完完全全的整理乾淨 他才能馬上有找到新房客 免掉整理的手續 而我那時候趕著下午的班也就答應了 上禮拜五他打給我說 修繕費1800 我傻眼 就兩個螺絲 重釘要1800 我說你是房東依民法規定出租處的修繕責任歸你 我只願意出一半 "這樣好了 妳出1000 我出800" 你當我小學生不會算數是嗎 "我只願意出一半" 我再次聲明 "恩 好吧 我下禮拜一會把押金匯給你" 然後我今天收到押金 他還是扣了1800 而且已連絡不上..... 我再也不相信自己視人的眼睛了= = 長相憨厚又滿可愛的 還是基督徒(我以為基督徒都不會騙人的) 希望大家不要碰上這樣的房東QQ 謝謝耐心看完的人 我真的鬱卒無處發洩只能上來討拍 請大家鞭小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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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日期:201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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