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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559巷1X弄X號6樓 套房 房東特徵:莊姓男老師 說話沒重點很冗長 一直強調自己是很好的人

1.重要事項僅透過電話通知,不願留下訊息等來往紀錄,遇到事情拖延再拖延。 2.使用舊的定型化契約書,並另外訂定許多不合理條款,其中一項條款甚至要求房客放棄法律權利。 3.房客提前解約,直接沒收全額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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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內政部規定,房客提前解約只能扣押金一個月,所以你房東是違法的,欺負你不懂,然後唸可以再去國稅局檢舉他逃漏稅。看誰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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